2010年水资源政策凸显三大特点
2011-01-07 10:30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人均占有量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4,水资源成为中国永久的主题。2010年,在中国本身极度“干渴”的背景下,西南五省市遭遇大旱,水资源成为主题中的主题。庆幸的是,人们与天灾斗争的同时也进行着反思。回顾整个2010年,国家及地方出台了许多事关水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综合分析这些纲要条文,笔者认为主要体现了三大特点。
政策密集
2010年,上至国务院,下至市县乡镇,接连不断的出台了水资源管理相关政策。如北京人大出台《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鼓励市民使用再生水;安徽出台《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为环保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等等。
除了遍及全国范围的政策广度,政策密集也是一大特点。如河北省出台一系列保护水资源举措,力求让“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发挥最好效用;济南出台7项应急举措,确保重点河流水质……
内容细化
仔细阅读近年的水资源管理政策后会发现,2010年出台的治水新政,更加注重细节,且政策的规范主体也由大中城市向乡镇村庄快速蔓延。
其次,在旧有的水资源管理条款基础上,不少省市新增了补充条款或出台了修订案等,用以规范管理新近出现的问题。
此外,除了水资源保护、污水治理等常规性规定,2010年,雨水、再生水、湿地等词汇频繁出现在治水条例中,弥补了先前的监管空白,也是重大进步的体现。
理念创新
同以往相比,2010年的水资源管理政策体现了创新之变。除了强硬惩罚,引导、鼓励等因素被吸纳到新规中;除了事后恢复重建条例,各种事前应急预案相继出台,人们对自然、人为灾害的抗御能力进一步加强;诚信等被写入水资源管理政策中,为政策的有效实施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