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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近期重点工作和“放管服”改革有关情况

2018-09-03 14:47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中国环境报

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

中国环境报记者牛秋鹏北京报道 8月31日,生态环境部举行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崔书红、规划财务司副司长汪键介绍了“放管服”改革有关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

  刘友宾首先通报了生态环境部集中开展“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定库工作、对汾渭平原11城市开展强化督查以及“绿盾2018”专项行动开展巡查工作相关情况。他说,全国生态环保系统将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把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体安排,生态环境部于日前完成了清查定库工作。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第六轮次将汾渭平原11城市,146个县(市、区)纳入范围,全面开展督查。“绿盾2018”专项行动已启动为期一个月的联合巡查工作。下一步,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将对查处和整改问题不力的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公开约谈,督促其整改,确保巡查效果。

  崔书红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角度,介绍了环评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进展和成效。他表示,近年来,环评“放管服”改革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一些进展。主要表现可以用六个“最”来概括:最大幅度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环评审批,最大程度压缩审批时间,最严格措施保证环评质量,最大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最大力度激发了市场活力。当前,环评“放管服”改革取得一些成绩,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还有不足,与市场主体的期望还有差距。环评将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汪键就生态环境部近日下发的《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行简要说明。他表示,《指导意见》立足于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引领、分类施策和落地见效的原则,提出了突出进一步简政放权、突出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突出优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突出发展环保产业以及突出创新绿色金融等5个方面的措施。通过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一系列改革的落实,力争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管理效能大幅度的提升;拉动有效投资,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发展环保产业,切实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针对环境影响评价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是否会导致一些企业钻空子产生重大环境污染隐患的担忧,崔书红回应,环境影响评价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并不意味着重大项目未经环评审批就可以开工建设。法律明确规定,需要环评审批而没有经过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否则属于“未批先建”行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处罚和人员处分。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以创新机制手段为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监管体系,加强执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对“未批先建”行为实行严管重罚;创新监管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监管体系,将环境保护失信个人、企业信息纳入诚信“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并实行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惩戒。

  有记者问到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举措,汪键表示,当前,我国环保产业发展呈现出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环保产业整体水平在大幅度提升;技术不断进步,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加强;环保企业市场化的机制已经初步建立等特点,和主要发达国家的差距在逐渐缩小,但环保产业发展也面临着不少的问题和困境。生态环境部将通过进一步释放环保产业的市场需求,转化催生环保产业的潜在市场,加强环保行业的规范引导,推动加大生态环保投入以及落实绿色价格和财税政策等5项政策的推动,促进环保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回应有舆论质疑地方为应对环境执法存在“一刀切”的情况时,刘友宾说,在环境执法过程中,我们一直强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依法办事。一直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不分违法合法的“一刀切”行为。同时,也要警惕一些地方和单位动辄拿环保说事,给环保抹黑。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履职尽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守法企业的权益。

2018年09月03日     作者:牛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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