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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水耗子”偷了6.4万元自来水

2014-10-11 09:08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信息时报(广州)

广东省荔湾区的陈某,私自从城市公共管网接通自来水,从2011年起到2014年4月,3年偷了价值6.4万元的自来水,日前,荔湾区法院一审判决陈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4万元。
一村民私接水管偷水
据了解,陈某为广州市荔湾区某村村民,2011年起,陈某为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私自接通水管偷窃公共自来水,同时仍高价向租户收取高额的自来水费。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表示,发现其涉嫌违章用水后,多次口头警告、张贴公告、截塞违规水管并勒令其缴纳水费,但陈某置若罔闻,多次直接从广州市市政供水管网接驳水管偷盗自来水,造成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巨大经济损失。
随后,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已经将掌握的相关情况报送至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报后立即调查取证、传唤证人,并于2014年4月16日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经审讯陈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后经广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认证,陈某累计盗窃的自来水价值为6.4万元。
日前,荔湾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4万元。
曾有偷水者被判14年
据悉,广州市于2013年5月31日正式成立广州市防范和打击涉供水违法犯罪中心,该中心成立前后,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自来水公司联合打击涉供水违法犯罪行为,连续破获多起大案、要案。其中,龙归水厂盗水案件中的被告人周某潮、谢某初分别以盗窃罪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4年及有期徒刑6年。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表示,欢迎广大市民举报偷盗水行为,广州市防范和打击涉供水违法犯罪中心对盗窃城市公共供水等涉供水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举报者,可按追收回自来水费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市民可拨打110报警电话或96968(供水热线)进行举报,该中心对举报者信息会保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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