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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减排 广东江门获奖1906万

2014-06-26 08:50 分类:政策法规 来源:南方都市报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住建厅网站获悉,江门因去年在污水排放中化学含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整体减少3227吨,根据相关奖励政策,2014年拟将获得奖励资金1906万元。

据相关奖励标准,江门、惠州、肇庆非山区县(市)及去年新增削减1吨化学需氧量(C O D ),将获得奖励0 .5万元;新增削减1吨氨氮,将奖励1.5万元。江门去年共有4个地区被列入奖励名单,共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3227吨,拟获得奖励资金1906万元。其中江海区削减量最大为2530吨,将获得奖励1494万元;新会、鹤山次之,将分别获得奖励218万元和159万元。

原标题:污水减排 江门获奖190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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