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资讯 > 国内资讯 > 生活饮用水应无异味,清澈透明

生活饮用水应无异味,清澈透明

2012-02-21 10:01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燕赵晚报

 为了保证生活饮用水的使用安全,市卫生监督局日前发布今年第3号消费提示:无异臭、无异味,无肉眼可见物,清澈透明;供水单位应每年不少于1次对水质常规指标进行检测。

  市卫生监督局同时提醒公众,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请注意你所在生活区供水的以下事项:

  供水单位是否取得了《供水卫生许可证》,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

  供水单位是否公示其有效的检验报告。

  水质感官性状是否良好。应做到无异臭、无异味,无肉眼可见物,清澈透明。

  水质检验报告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上一篇:美国大峡谷国家公园将停售瓶装瓶装饮用水

下一篇:SPR污水处理系统的智能控制 (1)

分享到